宜春国轩电池(二期)食堂厨具、排烟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
现拟对宜春国轩电池(二期)食堂厨具、排烟系统等设备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宜春国轩电池二期食堂厨具、排烟系统等设备
2、项目地点:春顺路与宜云路交界处(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宜春国轩电池(二期)食堂厨具、排烟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招标人:
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提供合同为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前期需全额垫资,尾款付款周期为全部厨房设备验收合格交付后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60个工作日支付95%, 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一年后收到供应商质保金付款函起90日内支付5%质保金,承兑付款;所有厨房设备质保期不得低于5年。
3、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2023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类似《企业食堂厨具、公寓类厨具》等项目业绩。
4、近三年内无政府行政处罚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后)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原则和方式
1、本次招投标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2、每一个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任何出于限制竞争性目的而与其他投标人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3 、招标人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客观的态度确保本次招标规范有序。招标人不会向任何投标人提供任何可能导致限制竞争的有关本次招标标的或招标工作的信息。
4、招标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五、报名时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9日结束。
2、报名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行业资质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4)投标人业绩合同复印件;
(5)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第3-5条的承诺书原件及有关资料;
3、以上资料除特殊备注外,均提供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下列联系邮箱,原件需备好待查。
4、我公司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此次项目投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方: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开发区春顺路与宜云路交界处
招标联系人:杜欢 电话:15953231552
电子邮件:duhuan@gotion.com.cn